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成立审计组对刘贵阳等9名领导干部自2025年6月6日起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,名单如下:
刘贵阳:原科学技术处处长
刘庆丰:原基建处处长
普玉华:原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
李健:原商学院党委书记
张薇:原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
李发:原商学院(数字经济产业学院)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(主持工作)
屈燕林:原应用技术研究院院长
张黎明:原民族研究院(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)副院长
叶少飞:原国别研究院副院长
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《红河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《红河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,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诚恳接受学校师生的监督。欢迎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学校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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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5日